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桂粮新闻
文字大小:
365betnet:完善制度 强化监管护航国家定向销售粮食出库
编辑:   来源:   更新:2017-12-22

近年来,因受国际粮价低迷及进口粮食的冲击影响,国内连年出现了粮价倒挂、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高企、超期储存的粮食逐年增加的严重问题。为及时消化不合理库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6年,国家粮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612号)文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加大对违规单位和企业的惩处力度,以保证国家政策性粮食顺利销售出库,严防超期储存定向销售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2016年7以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接到上级下达的超期储存定向销售粮食监管任务总数达86138.97吨,其中出库任务47960.1吨,企业购买加工使用38178.87吨。定向销售出库的47960.1吨粮食包括稻谷12966.1吨、玉米34994吨,监管任务分别落实在灵川、灌阳、兴安、荔浦、全州、恭城、永福、临桂等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竞买企业购买定向销售粮食38178.87吨包括玉米26351吨、稻谷11827.87吨,监管工作分别落实在桂林市、临桂区和灵川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面对监管任务重、时间跨度长、涉及单位多、监管难度大的问题,为确保监管工作落实,不让一粒定向销售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从完善监管机制入手,加强全程精细化监管,狠抓监督检查,圆满完成了监管工作任务,没有出现“出库难”及企业违反竞买承诺的问题,为维护全市食品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的主做措施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2016年7月,我局接到自治区粮食局下达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出库监管任务后,局分管领导万建军同志及时组织监督检查科人员学习《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局有关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的文件精神,分析了当前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形势和任务,提高了对超期储存粮食销售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制定下发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监管工作任务,指定监管检查科的副科长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及时跟进并与相关单位对接。全市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我局下达的监管工作方案和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后,结合实施制定了本级监管措施,落实监管人员,明确了监管责任,确保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方法

为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工作,细化监管环节,结合实际,我局于2016年8月份制定下发了《365betnet关于印发<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粮〔201630号),出台了本级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共二十一条,另加附件6份,从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各级粮食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任务的来源分解、承储库的责任义务、竞买企业的责任义务、粮食出库的流程监控、竞买企业入库与加工粮食的监管流程、监管工作台账样式及登记上报规定、粮食部门监督检查的手段方法、出库纠纷的处理和责任区分、违规惩处措施及联合惩戒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此实施细则在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实施,为指导和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的监管提供了依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各单位监管人员加强与出库企业、竞买企业的联系,开展监管工作指导,耐心细致地指导企业填写各种出库台账、报表,让企业较好地进入我们设定的监管流程和模式,实现了企业从被动监管到自觉监管的转变

三、严格操作程序细化全程监管

为确保定向销售粮食顺利出库,督促竞买企业遵守竞买承诺,防止定向销售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我局从细节上强化全程监管:一是及时督促竞买企业签订承诺书,并送当地粮食局及365betnet备案,承诺所购买的粮食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成品粮销售,竞买及加工生产期间不再从事同品种原粮销售业务。二是加强粮食运输及储存管理。对企业竞买的粮食要求单独运输、储存,不得与其他粮食掺杂混存,确需中转或在车站、码头暂存的,须单独存放,并提前通知发货地和中转地粮食局进行监管,并由所在地粮食局出具监管情况证明,所有竞买企业能严格按要求运输和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粮食出入库台账。规定出库单位和竞买企业均按规定建立健全粮食经营台账,专账专表记录定向销售粮食的检斤、出库、接收、入库、储存、使用情况,并于每月初5日前将上月粮食销售、运输、入库、储存、使用情况报送到当地粮食局及365betnet备查。四是建立定期核对制度。要求所在地粮食局会同有关单位定期核对有关情况,并与出库企业监管情况进行双向比对,严防“以陈顶新”转手倒卖,杜绝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五是保留原始凭证备查。要求承储库和竞买企业要严格保存好粮食出库、购买、运输、入库、加工使用等各环节原始单据,以及租车票据、加工生产、用电记录等相关凭证,以备查验,确保定向销售的粮食全程可追溯。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2016年8月以来,、县(区)相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多次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到竞买企业桂林市漓源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临桂漓源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灵川县力源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查看企业购买粮食的监管工作台账,核对入库、保管和加工使用粮食的记录,查看专仓管理的粮食,对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记录照相和录像另外,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承储企业定向销售出库粮食的监管,在出库期间组织监督检查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出库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将销售出库的明细账单及监管工作情况报到当地粮食局,为及时开展出入库“双向比对”提供了依据。监管工作结束后,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企业办理相关监管证明、文件和手续,受到了企业的好评。(监督检查科)

相关文章:
相关附件:
上篇文章:
下篇文章: 自治区投入940万元升级改造桂林市8个库点的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365betnet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东辅楼8楼 电话:0773-2836174
邮政编码:541100 QQ:420156852
技术支持 & 网页制作:桂林市信息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302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