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机关内设机构职务空缺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能,依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经研究决定,将局机关中层领导岗位空缺职位在局机关进行选拔任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为准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担任局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局机关中层领导岗位空缺职位选拔任用公正、合理、高效、有序进行,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粮食局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
组 长:秦伟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建华 党组成员;
成 员:周月桂、莫曦媛、王少宾、莫启文、贾哲建、万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空缺职位选拔任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华同志兼任;成员:侯翠鸣、李鸿、肖建军、申雪萍。
三、选拔任用的职位
局机关副科领导职位2个(人事科副科长、调控科副科长)。
四、资格条件
参加竞职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竞职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职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1、具有公务员身份,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或现任副主任科员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竞职人事科副科长职位人员为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如有不完善之处,依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
五、时间安排
(一)2015年7月中旬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局机关中层领导岗位空缺职位选拔任用竞职动员。
(二)报名人员请到人事科领表填报,报名截止时间于7月20日上午12时前,下午资格审查后告知符合参加竞职人员。
(三)7月下旬,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动议,形成工作方案,进行副科长职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四)发布考察预告,之后组织考察。
(五)召开局党组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
(六)召开局党组会,决定任用人选并进行任前谈话。
六、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宣读《365betnet机关中层副职领导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桂林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批准),讲解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目的和意义,对空缺的职位进行选拔任用提出具体要求。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一竞职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2时前,报名地点:局人事科。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向局党组报告,经审定后将审查情况告知参加竞职人员。
4、动议。局人事科按照局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实际要求,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局领导班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5、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人选情况进行竞职演讲(竞职人选两人以上的进行演讲),对竞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6、组织考察。根据对竞职人员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拟定考察人选,报局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必须保证一定的人数。考察组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察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向局党组汇报。
7、局党组讨论决定。召开党组会,根据民主测评及考察情况,讨论研究决定拟任干部人选和职位。
8、任前公示。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有署名反映且经调查核实之后影响任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9、任职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履行科级干部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任前备案后再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局党组决定予以任命后下发任命文件。
七、纪律与监督
1、积极认真,严肃纪律。各科室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要加强组织纪律,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行为。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和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坚决按照有关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考察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确保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3、强化公开,全程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要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局机关中层领导岗位空缺职位选拔任用工作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干部群众有权向粮食局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866633或2823282),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宣布此次选拔任用工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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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