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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net关于开展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365betnet   来源:监督检查科   更新:2015-08-04

各县(区)、自治县粮食局: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桂林市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53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365betnet决定对全市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资格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及范围

时间:83日至813

范围:本辖区内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以下简称被许可人)

二、 核查内容

(一)被许可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二)被许可人的资格条件有无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

1.是否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是否配备质量检验的相关仪器,粮油检验员是否符合要求;

2.拥有或租借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仍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3.拥有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合法,租借的仓房是否在合同有效期内;

4.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后是否正常开展粮食收购经营活动,是否歇业或长期停业。

(三)被许可人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现象;

(四)被许可人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

(五)被许可人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出库质量检验台账,台账是否规范、真实,是否按规定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据等有关情况;

(六)核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被许可人申报登记资料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登记资料是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粮食收购经营者档案登记内容,保持资料与粮食收购经营者实际情况一致;对不符合粮食收购资格条件的被许可人是否依法取消其资格,收回《粮食收购许可证》。

三、 方法步骤

本次核查采取县(区)自查,上级粮食局复查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结合2015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桂林市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管理规定》开展年度审核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营者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是否准予通过年度核查决定。请各县(区)粮食局于2015815日前将核查工作总结及核查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市粮食局将根据各县(区)核查情况组织复查组进行复查,并对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营者进行抽查,以迎接自治区粮食局的复查。

四、 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依规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区域内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核查工作。

(二)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粮食收购经营者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核查工作与服务相结合,深入走访粮食收购经营者,倾听收购经营者的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在核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得影响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广西粮食收购资格核查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2.2015年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结案表

    

                  20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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