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灵川县粮食局于2017年12月上旬对2016年以来民生项目、民生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是核查粮食收购补贴资金是否到农户。该县粮食局在分管领导刘常连副局长的带领下,组成两个工作组进村入户,分别核查了该县潭下镇、三街镇、九屋镇、大圩镇、定江镇、灵川镇、灵田镇等7个镇70户种粮农户,重点对贫困户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补贴款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补贴兑现名册与农户“一折通”,未发现有用售粮款抵扣其他款项的现象,售粮补贴款全部由县财政通过 “一折通”直接打入售粮农户帐户。
二是核查粮食仓库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经核查2016年自治区财政共拨付该县粮食仓库维修资金15万元,该县用这笔资金分别对4个粮食收购点的仓库进行了维修改造,资金使用手续齐全,开支有据,列支清晰,符合仓库维修改造补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挪用、截留、虚报套取仓库维修资金问题。(刘荣)
